古田县申请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》
应当具备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
一、申请栽培种(三级)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和个人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;
2、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、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;
3、有必要的灭菌、接种、培养、贮存等设备和场所,有必要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; (1)厂房设置:有各自隔离的晒场、原材料库、配料分装室、灭菌室、冷却室、接
种室、培养室、贮存室、菌种检验室等;
(2)基本设备:天平、磅秤、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锅、净化工作台、接种箱、调温设备、除湿机、培养架、显微镜、恒温箱、冰箱等及常规用具,产量大的菌种厂还应配备搅拌机、装瓶装袋两用机;
4、栽培种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《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》要求。 环境卫生要求 至少300米之内无禽畜舍,无垃圾场,无污水和其它污染源(如大量扬尘的水泥厂、砖瓦厂、石灰厂、木材加工厂等)。
二、申请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》,应当向县食用菌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:
1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;
2、注册资本证明材料(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;
3、菌种检验人员、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4、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(天平、磅秤、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锅、接种箱、调温设备、除湿机、培养架、显微镜、恒温箱、冰箱等及常规用具,产量大的菌种厂还应配备搅拌机、装瓶装袋两用机;),仪器设备和设施产权证明(购置发票)原件及复印件和照片;
5、菌种生产经营场所(包括原材料库、配料分装室、灭菌室、冷却室、接种室、培养室、贮存室、菌种检验室等)照片各四张;
6、菌种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;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
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,出租方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未取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。
7、品种特性介绍:重点介绍该品种农艺性状、栽培技术要点。生产经营各个品种的都必需有介绍;
8、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。
9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10、以上材料要求用A4的纸张。提交复印件的一式四份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。”并签字、日期。
三、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申请程序:
1、按《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》及《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》要求,逐项自行整改;
2、到县食用菌办公室领取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(一式四份);
3、提交申请材料;
4、县食用菌办公室受理申请、核查相关材料、组织专家实地考核、提出审核意见,
并由农业主管部门做出审批,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法定时限予以审批。符合条件的,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;不符合条件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古田县食用菌办公室
二00七年五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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